学生会改革重磅述评一:回归服务同学宗旨!
2019年以来,团中央、教育部、全国学联启动新一轮高校学生会改革,印发了《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(研究生会)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》,直面突出问题,提出10项改革举措。从今天起,本报与全国学联秘书处联合推出“学生会改革进行时”系列述评文章,解读改革措施和进展。
《中华全国学联章程》指出:“学生会、研究生会是学生自己的群众组织。凡在学的中国学生均可为学生会、研究生会会员。”《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(研究生会)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》规定:“学生会是党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,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。学生会必须面向全体同学,坚持从同学中来、到同学中去。”这些基本表述深刻阐释了学生会的组织定位,着重强调了学生会的政治性、群众性,鲜明指出了学生会的根本宗旨是为同学服务。
一段时期以来,一些学生会重活动轻服务,参加活动的多是“票友”,在小圈子里“自嗨”,里面的人热热闹闹,外面的同学冷眼旁观。部分学生会工作人员滋生“官僚气”“功利心”“庸俗化”,根子上的原因是背离了服务同学的宗旨。从这个意义上讲,宗旨既是问题的“反射镜”,也是改革的“定盘星”。
回归服务同学宗旨,要找准组织定位。作为党领导下的学生组织,学生会的宗旨是党的宗旨在学生工作领域的具化和延展。党的主张和学生的需求本质上是一致的。学生会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,在党的领导、团的指导下,通过做好服务同学的工作,使广大同学感受党的温暖、响应党的号召,听党话,跟党走。
回归服务同学宗旨,要明确组织职能。学生会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。桥梁不是“单行道”,纽带不是“二极管”。学生会要“接天线”,准确把握党的声音和主张,用有效的方式传达给同学,引导广大同学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。学生会要“接地气”,植根同学、依靠同学、代表同学,听取、收集同学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,及时反馈给学校,帮助有效解决。
回归服务同学宗旨,要聚焦主责主业。学生会服务同学的主要领域是学业发展、身心健康、社会融入、权益维护等,服务的对象是“大众”而非“小众”,帮助解决的问题更多是“共性”而非“个性”。学生会不是学校行政管理部门的“子机构”,不是学校团委的“小跟班”,也不是学生社团的“管理员”。学生会只有真正聚焦主责主业,才能与广大学生打成一片,更好地发挥联系同学、服务同学、引导同学的作用。
纲举则目张,本立而道生。只有牢记服务宗旨,坚持从同学中来、到同学中去,想同学之所想,急同学之所急,解同学之所难,才能真正把学生会建设成为同学们想得起、找得到、靠得住的“自家人”组织。
学生会改革重磅述评二:给学生会“瘦瘦身”!
科学“瘦身”要优化机构设置。为同学服务是学生会的根本宗旨,也是部门设置的主要依据。
科学“瘦身”要完善运行机制。学生会要真正走近同学身边,才能更好地服务广大同学。
科学“瘦身”要拓展参与渠道。学生会是全体学生的学生会,不能成为少数学生干部的学生会,学生会的工作应当也必须广泛吸纳同学参与其中。
过去一段时间,部门臃肿、人员冗杂、人浮于事成为高校学生会的突出问题。一些学生会设置“宿管部”“保卫部”“社团部”承接学校行政和团组织让渡的部分职能,也承揽本该学生社团承担的活动,组织架构叠床架屋,工作人员动辄好几百人的现象屡见不鲜。《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(研究生会)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意见》)明确规定学生会的机构规模,学生会“瘦身”成为改革再出发的刚性规定。
科学“瘦身”要优化机构设置。为同学服务是学生会的根本宗旨,也是部门设置的主要依据。现阶段,广大同学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主要集中于学业发展、身心健康、社会融入、权益维护等方面,《若干意见》提出学生会“工作部门一般不超过6个”,目的就是为了聚焦服务同学的主责主业,保留与学生会正常运行、作用发挥密切相关的部门,精简主责主业之外的诸如兴趣爱好导向、覆盖少数学生群体的类社团部门,这是契合科学“瘦身”与服务同学双重需要的合理设置。《若干意见》还规定“除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,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”,则是为了去除过于臃肿的组织层级和人员规模。
科学“瘦身”要完善运行机制。学生会要真正走近同学身边,才能更好地服务广大同学。提升服务深度与广度、有效覆盖全体同学仅依靠校级学生会是无法实现的,必须通过改革学生会的运行机制,让校级学生会、院系学生会和班级的三级体系有效联动起来,实现工作重心下移、力量下沉。院系学生会的同学来自相同专业领域,因为课程安排等方面更具一致性,同学们也更有共同话题,联系也更加紧密;而班级中的同学们朝夕相处,更能够深入了解身边同学的思想动态和实际需求。学生会主要依托院系与班级开展工作,不仅能够壮大工作力量,也能使学生会工作真正走近同学,找准需求,精准发力。改革学生会运行机制,就是要构建“校会主议、院系主行、班级支撑”的联动格局,让学生会工作的触角延伸到所有班级、同学身边。
科学“瘦身”要拓展参与渠道。学生会是全体学生的学生会,不能成为少数学生干部的学生会,学生会的工作应当也必须广泛吸纳同学参与其中。学生会自身具有流动性强、工作人员课余兼职等特点,如果没有面向广大同学开放参与的思维,在换届、期末等时间节点容易面临人手不够的情况,不能为了应对少数时点的用人“波峰”而扩大学生干部基数导致日常人员冗余,而应该平时保持学生干部规模精干,忙时动员同学以志愿者身份参与学生会工作,这不仅能为学生会的各项工作提供源源不断的工作力量,还能为更多学生提供服务同学的机会和实践成长的平台。《若干意见》明确提出“学生会确需主办的重大工作或活动,可根据需要以项目化方式招募志愿者,吸收同学参加,因事用人、事完人散”,就是为了体现学生会的群众性,把广大同学的热情和力量调动起来,让更多有公共理想、有利他品质、有担当精神的同学参与到学生会工作中。
在推动落实改革举措的过程中,机构和人员规模是易于考核、便于督导的显性指标,有利于实现对改革落实的“刚性约束”。在实践中,很多高校已有成功探索,“瘦身健体”成功。
学生会改革重磅述评三:严把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入口关
学生会工作人员要带头勤奋学习,学好专业知识,培养科学精神,不能以学生会工作为借口搞特殊化,逃避学习,更不能本末倒置、荒废学业,甚至“挂科”,指望通过学生会的身份谋求“加分”“保研”等私利。
学生会工作人员要摆正服务同学和锻炼自己的关系,服务同学是“本分”,得到锻炼是“福分”。
高标准并不意味着“高端化”“小圈子”。学生会是全体学生的组织,是开放共享的平台。
学生会工作人员是学生会组织价值观的关键倡导者、组织文化的主要塑造者、组织形象的直接承载者。学生会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、道德品行、能力作风直接影响学生会的健康发展。《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(研究生会)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明确提出学生会工作人员的“准入门槛”,严把政治关、学业关、能力关、作风关、群众关,提升工作骨干队伍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。
《意见》规定,学生会工作人员应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,理想信念坚定,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,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。把政治标准挺在前面,是由学生会的组织属性决定的。作为党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,学生会要保持和增强政治性、先进性、群众性,让树立远大理想、厚植家国情怀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成为工作人员的内在精神追求和外在行为规范。
作为学生,无论是否参与学生会工作,第一要务都是学习,学生会工作人员更应发挥表率作用。《意见》提出,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是学有余力、学业优良的学生,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%以内,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。提升对学习成绩的要求,并不是要对热心服务的同学“关上大门”,而是告诉同学们要恪守学生本分,把学习放在首位。学生会工作人员要带头勤奋学习,学好专业知识,培养科学精神,不能以学生会工作为借口搞特殊化,逃避学习,更不能本末倒置、荒废学业,甚至“挂科”,指望通过学生会的身份谋求“加分”“保研”等私利。学习成绩好是学生会工作人员应有之形象,这样的骨干队伍才能得到更多同学的认可。
在大部分学生会工作人员心中,学生会是一个纯粹的组织。大家是真心喜欢,也真心认可这份为同学服务的工作,积极地为学生工作忙前忙后。但仍有一些同学把锻炼自己放在第一,把服务同学放在其次,也有个别同学为了谋求“好处”留在学生会,借学生会这个平台搞自我设计、追名逐利,为个人“镀金”“铺路”。抱着功利目的,服务同学的境界就没那么高尚、心态就没那么纯粹了。《意见》提出,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品行端正、作风务实、乐于奉献,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。学生会工作人员要摆正服务同学和锻炼自己的关系,服务同学是“本分”,得到锻炼是“福分”。
高标准并不意味着“高端化”“小圈子”。学生会是全体学生的组织,是开放共享的平台。《意见》明确提出,符合遴选条件的学生均可报名参加学生会工作;那些暂时达不到要求,但希望参与学生会工作服务同学的学生,可以通过项目化的志愿者岗位参与其中。“小机构、大参与”的机制化安排扩大了广大同学参与学生会工作的机会,只要有奉献精神和服务意愿,就能到学生会的平台上为同学服务。有的学生会认为,以志愿者身份参与学生会工作的学生流动性大、难以组织、效率不高,工作会受影响,说到底还是思想观念、工作惯性的问题。学生会组织不是几十名工作人员服务成千上万名同学,而是要从机制上为同学提供互相服务的机会,搭建同学互相服务的平台。
明确遴选条件,要拿出破旧立新的精神与魄力,把树立高标准与破除不合理壁垒有机统一起来,让学生会骨干队伍发挥政治上的表率作用、组织上的动员作用、道德上的模范作用、学习科研上的标兵作用。
学生会改革重磅述评四:学生会要培育清新组织文化
组织文化代表着组织的价值观,影响着组织成员的行为方式,是基本、持久的力量。学生会培育清新组织文化,必须要坚持开放、流动、脱俗,让人际关系清清爽爽,让广大同学神清气爽,让组织充满生机活力。《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(研究生会)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》对学生会工作人员遴选程序提出明确要求,从机制上保证学生会工作人员来源广泛、政治合格、能力过硬、同学认可,为学生会培育清新组织文化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。
一段时间以来,高校学生会封闭运行的现象比较明显,大一做干事,大二接部长,大三进主席团,非升即走,谁升谁走主要是“内部人”说了算。校级学生会与学院(系)学生会之间工作联动不够,很少有人员交叉任职,彼此各揽一摊,各自为政,没有形成合力。《若干意见》规定,校级学生会工作人员中来自学院(系)学生会的成员一般不少于50%。这个机制安排,就是要打破学生会封闭运行、任人唯亲的现象,通过人员的合理流动建立校级、学院(系)学生会之间的硬链接,塑造学生会清新的人际关系,构建学生会组织有效覆盖全体同学的组织网络。
组织文化由组织成员塑造,要形成清新文化,选人首先要制度化。《若干意见》规定,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。校级学生会工作部门成员由学院(系)团组织推荐,经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审核后确定。学院(系)学生会主席候选人和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由班级团支部推荐,经学院(系)团组织同意,由学院(系)党组织确定。学生会工作人员的遴选不是由一个组织、一个部门或少数人说了算,保障了党对学生会的领导、团对学生会的指导,保障了广大同学的参与权、评价权、监督权。学生会工作人员要过得了党团的“组织关”、身边同学的“群众关”,主席团成员还要过代表大会的“选举关”。
“与有肝胆人共事,从无字句处读书”。在学生会工作的最大责任,就是搭建好党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,服务好广大同学。在学生会组织工作的最大幸福,就是用心甘情愿的态度和乐此不疲的精神去享受无怨无悔的奉献,以彰显自身价值。在学生会组织工作的最大收获,就是自己的付出推动了组织的发展,组织的发展又助力了更多同学的成长。学生会要凝聚起一批有理想、有本领、有担当、有情怀的人共事,学生会工作人员要远离追求“级别”、选人“接班”、谋求“上位”、迷恋“等级”等不良习气,使组织文化建立在科学遴选制度上、厚植于服务同学生动实践中。
遵循严格的遴选程序,突出党、团组织的把关定向,保障广大同学的公开公平参与,选出真正为同学服务的学生会工作人员,才能塑造学生会健康向上的好形象,交上新时代学生会深化改革的好答卷。
✏ 编辑 | 校团委
📷 来源丨中国青年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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